
中新经纬12月19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9日消息,为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,加强保险业资产负债监管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《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12月1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。
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介绍,《办法》是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精神、提升保险业经营韧性、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。《办法》提出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原则,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、政策和程序,明确模型系统和数据管理要求,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,并完善相关监管措施,加强监督管理。《办法》的出台,有助于引导保险公司树立稳健审慎的经营理念,加强资产负债有效联动,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,维护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同时,《办法》推动保险公司完善绩效考核体系,拉长指标评价周期,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中新经纬注意到,《办法》明确,保险公司应当设置资产负债管理部门,配备履行资产负债管理职责所需要的人力、物力资源,履职应当保持独立性,不受保险业务和投资管理部门干预。上海证券报指出,这是首次提出设置专业部门。
《办法》还提到,保险公司应当明确资产负管理绩效考核部门,规范资产负债匹配指标传导机制与限额管理,明确考核评价方法和标准,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,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资产负债管理。
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,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以及行业测试结果,做好《办法》的修订完善和发布实施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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